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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伦伦律师【故意伤害案】认定正当防卫 不起诉案例
发布日期:2026-02-05
 

冲突过程中致人重伤,认定正当防卫不起诉
故意伤害案不起诉案例

一、案情简介:

夫妻二人在建筑工地工作过程中因琐事遭被害人父子报复,因双方体力相差悬殊,且当事人夫妻经过整天劳动后接近脱力,无力对被害人父子二人的殴打反抗。在丈夫被反复殴打接近休克状态时,当事人情急之下拖拽工地建材钢管压向被害人,导致被害人颅脑损伤,经鉴定构成重伤二级。

二、办案经过:

接受委托后,律师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,提出本案构成正当防卫的法律意见,并向检察机关提出不予逮捕申请。后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为由做出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,当事人被取保候审,但公安机关继续侦查。当事人取保候审三个月后,公安机关以查明犯罪事实为由对当事人重新羁押,并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。律师先向检察机关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,后提交并十余次沟通不构成犯罪的意见,提出本案存在起因、经过、结果上的特殊性,以及成立正当防卫的理由。检察院经过讨论及向上级请示后,先对当事人重新取保候审,后作出不予起诉决定。

三、案件结果:

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,当事人申请并获得了国家赔偿。

四、办案心得:

法律的生命在于抗争,底限的利益不被妥协。要敢于坚持自己的观点,向当事人充分解释并争取当事人的理解。要敢于同办案机关沟通,善于同办案机关沟通,时时刻刻牢记当事人诉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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